和前女友發生性關係200多次…他不滿被分手傳私密照給人夫:她功夫厲害
重點摘要
屏東一名女子婚前和一名楊姓瓦斯店老闆認識並交往,發生性關係達200多次,之後女子因為楊男無法再給她生活費決定分手,這讓楊男非常不滿,不僅在女方婚後於社群平台發文詳述2人發生關係細節外,甚至還傳私密照給對方的丈夫,氣得人夫提告並求償。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,判決楊男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定讞。
屏東一名女子婚前和一名楊姓瓦斯店老闆認識並交往,發生性關係達200多次,之後女子因為楊男無法再給她生活費決定分手,這讓楊男非常不滿,不僅在女方婚後於社群平台發文詳述2人發生關係細節外,甚至還傳私密照給對方的丈夫,氣得人夫提告並求償。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,判決楊男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定讞。
留言
此網站已受到 hCaptcha 保護,且適用 hCaptcha 隱私政策以及服務條款。